慕容公子姓于,于慕容,当朝第一权臣,左丞相于深之子。.
是年三十二,风华正茂时。
其人琴棋书画,诗词歌舞俱绝,或说吃喝玩乐,声色犬马俱绝,是一个全才,更是一个天才中的天才。剑在诸艺之后,也是无师自通,一剑问心,向无敌手。慕容公子平生号有三多:银子多,女人多,朋友多。人是百般好,更有千般妙,京城里的王孙贵族无不以结识慕容公子为荣,趋之若鹜奉之为首,皆称其为慕容公子,天下无人不知。
可叹平生,无一知己!
且不说慕容公子,慕容公子的事三天三夜也说不完,单说方道士。此时的方道士,从头到脚全身上下没有半点道士模样,穿着薄棉灰布袍,潦草束发马尾巴,人是面有菜色,脸是三天不洗,看上去明显已经是得了道还却真身,还原为当年江州街头那个小叫花。只不过长大了一号儿。再加上体面了一点儿。这与慕容公子形成了极为鲜明的对比,以及,极其强烈的反差!
人之美丑,不外眼见,眼见心度量,好恶各不同。
但一个人美到极致是可以超越地域、种族、时代、甚至姓别的界限,就如同慕容公子。
方殷初见他时,第一个念头就是:世上怎有如此人物?
第二个念头就是:妖人!
第三个念头就是:错了!是人妖。
但见衣白胜雪,身无余物,不染片尘,墨瀑般的长发一丝不乱梳于脑后,更衬出洁白如玉的饱满额头。但见黛眉如柳,十分女儿颜色,目如星辰深邃,还复男儿真身。鼻是孤高挺秀,唇是轻薄菱角,唇上胡子半根不留,俊俏下巴光洁溜溜,脸型多有阴柔之美,轮廓却又棱角分明,恰到好处地搭配成了一个花样美男,十二分的奇异魅力。
是精灵,是修罗,神话人物,不比凡俗。
在方道士有限的人生以及更为有限的认知当中,却也见识过了几个精彩人物。以美而言,单说男人,宿道长算一个,灵秀算一个,一个俊美一个秀美,但都比不上这慕容公子。他自笑,看着方殷,笑得如同一个妖孽,方殷终于见到了那两只银色的瞳孔,双双星河般波光潋滟,璀璨了千年万年——
慕容公子的母亲是鲜卑人氏,复姓慕容,因此慕容公子叫作于慕容。
正如方殷。
这是二人之间的第一个相似之处,当然不是唯一一个,二人个头一般,身形相差仿佛。迫使方殷失神,乃至说不出话来的不是慕容公子的出众的相貌,以及奇异的银色瞳孔,而是风采,而是气度。独特的魅力,致命的吸引力,实则方殷并没有发现门外的慕容公子,那完全就是一种神乎其神的感应:“元礼,元宝,你二人且去。”慕容公子淡淡吩咐一句,就像指派着两个下人,那是慕容公子的嗓音,淡而慵懒,略带磁姓:“方兄,借剑一观。”
元礼元宝就此乖乖出门,屁也不敢放一个,而方兄已被彻底镇住,以至于钧天离手也是浑然不知:“方兄?不是——”
总之就是自惭形秽,眼看已经没脸活了:“客气!客气!”
慕容公子手持钧天,姿态优雅舞了几式,赞道:“好剑,太重,我使不动。”
旋即将剑递过,又自坦然指道:“还有一柄,拿来使使。”
方殷不明其意,却也不以为意,便就将墨练解下交与了他,完全没有二话。
慕容公子抽出墨练,姿式优美舞了几下,赞道:“好剑,太轻,我使不来。”
“好剑!好剑!”这绝对是一个有趣的人,不过三言两语轻描淡写,方道士戒备心尽去,鼓掌赞道:“好诗!好诗!”